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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27064 |
遂宁市射洪县城北断堤埂加气站选址不合理,在灌充液化气过程中气体泄漏,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
射洪县 |
大气、其他 |
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8月28日00:10召开环保问题办理工作会,研究该问题办理工作事宜,成立由县委书记蒲从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任副组长的环保问题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8月28日上午8:30,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遂宁市射洪县城北断堤埂加气站环保问题办理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上午9:30,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前往换气点现场视察有关情况,并对调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下午15:30县委书记蒲从双带领相关部门单位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再次落实工作任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商质监局、县安全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平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的县信访案件办理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询问笔录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经调查,城北断堤埂加气站实为射洪县太和镇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实际为广兴液化气充气站(法人为兰江)的服务点。2016年1月,兰江从刘从祥(平安面粉厂业主)处租用平安面粉厂内空坝开展换气经营活动。2017年春节后,兰江将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的具体经营换为黄建国负责。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所用气瓶是由射洪县广兴液化气充气站将空气瓶灌满后运至断堤埂换气点,由用户自行前来更换。后因该处房屋要进行拆迁,2017年7月5日,兰江接到刘从祥通知,因拆迁原因不再租赁,接通知后兰江于7月13日对外张贴公告停止液化气经营。目前该换气点已停止营业,无燃气经营许可,现场发现部分未清理完毕的废气瓶、换气宣传广告,未发现液化气充装相关设备,未闻到液化气泄漏异味。经调查走访经营业主和工作人员及附近群众,该换气点未开展液化气充装活动;因未及时对用户归还的空气瓶进行检查处理,导致气瓶内残余气体挥发,出现异味。 |
是 |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伟,责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强。
1.明确整改要求。按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我县围绕依法整改城北断堤埂加气站环保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制发《遂宁市射洪县城北断堤埂加气站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问题迅速有效处置。
2.严肃立案处罚。8月28日,县住建局对城北断堤埂换气点立案调查,根据《四川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3.督促整改落实。8月28日完成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所有设施及废气瓶的搬迁工作,8月29日对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内的安全维护栅栏进行拆除;8月30日完成断堤埂液化气换气点内的砖混平台和彩钢棚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