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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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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射洪县虎杨火炮厂建厂以来乱排废渣、废料,造成下游2000余人饮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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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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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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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凌晨1:00,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良主持召开办理工作会,县安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县监察局、复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项:一是成立以县委书记蒲从双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良为副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明确职责,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按照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办理和整改工作方案;三是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工商质监局、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县监察局、复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按照办理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8月31日凌晨2:00,县安全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复兴镇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8月31日8:30,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良带队到现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现场情况后,在虎杨花炮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定《遂宁市射洪县虎杨花炮厂乱排废渣、废料污染饮用水问题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办理及整改要求。
虎杨火炮厂实为射洪县虎杨花炮厂,法定代表人为赵小斌,始建于1984年10月,注册地为射洪县复兴镇雷堂村,占地面积约170亩,1985年3月投产,主要生产烟花爆竹。2006年4月转制为民营合伙企业,后经过省市县安监局批准,于2005年进行升级改造,取得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008年进行全面达标改造,2012年进行机械化生产改造,建成机械化配、装、封一条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并于2013年6月由遂宁市安监局评为国家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全年生产时间130天,每年7、8月份为高温停产期,信访件投诉时间正好在企业停产期,未进行生产。
一、饮用水水质监测。8月31日9:00,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厂鞭炮生产区外排水沟分段取样以及对下游部分住户的饮用水源取样,9月1日下午收悉水质监测报告,从报告数据分析,住户饮用水源样本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在标准限值以内。群众反映的饮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二、走访周边群众。8月31日上午,办理工作组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前几年有废渣、废料乱排现象,近几年没有发现乱排现象。群众反映的乱排废渣、废料问题不属实。
三、现场巡查情况。该厂生产区外有一条村道公路,下穿涵洞排水沟内有少许塑料袋、泡沫等生活垃圾。生产区外存在生活垃圾问题属实。
综上,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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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良,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胡生彬,责任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彬。
一、明确整改要求。按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督导指示精神,我县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次,制发《射洪县虎杨花炮厂乱排废渣废料环保信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和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迅速有效处置。
二、督促整改落实。工作组要求企业在厂区内增设垃圾临时收集场所,适时调整垃圾清运频率,加强对厂区内外周边环境的保护力度,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修订废渣废料处置制度,同时加强对员工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力度。8月31日,企业对公路下穿涵洞排水沟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厂区现场垃圾进行了清运处置。9月1日,厂区新增设垃圾临时储存点,并对污水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企业现已落实专人负责废渣废料处置制度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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