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信20170830067
|
遂宁市射洪县新阳街新阳首座开发商将1-4楼商铺改建酒店、火锅店、娱乐场所,粪便、废水直排,油烟、噪声扰民。
|
遂宁
|
水、油烟、噪声
|
我县接件后赓即于8月31日8:00召开办理工作会,研究办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蒲从双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田斌为副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射洪县新阳街新阳首座开发商将1-4楼商铺改建酒店、火锅店、娱乐场所,粪便、废水直排,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办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参与的办理工作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询问笔录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31日8:30,县委常委、副县长田斌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走访,研究整改方案。
新阳首座位于太和镇新阳街西段,用地面积7719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40006.1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9678.61平方米,住宅面积29871.83平方米)。地下2层,一单元地上25层,二单元地上26层。规划使用性质1-4层为商业,5层及以上为住宅性质。其中1—4楼共有8家个体工商户,分别是涂氏家居生活馆,党福记蹄花面馆,英伦之夏咖啡馆,巴倒烫火锅,销魂掌干锅餐厅,壹天西点,庆丰首座酒楼,新阳首座大酒店。
经实地核查,新阳首座1至4层规划使用性质为商业(营业用房),现状为餐饮、浴足、宾馆等商业用途,符合规划使用性质。群众反映的开发商擅自改变商业用途问题不属实。新阳首座大酒店(思迈足道)2016年6月安装3根污水管,用于3楼思迈足道和4楼新阳大酒店部分房间排放污水,未接入小区内的污水管道,直接排入小区内雨水管道,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群众反映的粪便、废水直排问题属实。我县先后于8月19日、21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电20170818019、信20170820081,目前涉及油烟、噪声扰民的商家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群众反映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属实。综上,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
是
|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田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县城管执法局局长:邬涛,责任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钢,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蒋宏,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海峰,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冷红光。
(一)明确整改要求。按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督导指示精神,我县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制发《遂宁市射洪县新阳街新阳首座1-4楼经营商家粪便、废水直排,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和工作责任。
(二)严肃立案处罚。新阳首座大酒店(思迈足道)违规将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内雨水管道的行为,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8月30日,县城管执法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督促整改落实。一是粪便、废水直排方面。8月31日,新阳首座大酒店(思迈足道)启动整改污水排放管道,对原违规污水管道进行拆除,完成新污水管道三角架安装;9月1日完成污水接入口处理,并重新布局新管道;9月2日新污水管道已全部接入小区内污水管道,达到污水规范排放,整改工作全部完成。二是油烟扰民方面。截至9月3日,新阳首座小区1-4楼餐饮服务经营商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管道均统一接入商用排烟管道。县环境保护局已与四川洁承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衔接,计划9月4日该公司将同相关部门一道勘察现场,对1—4楼所有餐饮行业商家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的油烟排放进行现场监测,力争9月1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三是噪音扰民方面。8月28日,新阳首座大酒店(思迈足道)冷却塔整改工作已完成,29日遂宁市环境检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对小区的多个居民敏感点的噪声进行环保督查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遂环监字(2017)第F058号),监测显示新阳首座小区社会生活噪音检测结果不超标。同时对经营商家空调外机过多,产生声音和热浪影响过往群众一事进行整改,拟在空调外机外部修建隔音墙,采用双层夹芯板+吸音棉、钢结构固定、顶部加隔音挡板,空调外机底座加装减震垫,在隔音墙外侧栽种绿色藤蔓植物,美化环境。预计9月19日全部整改完成。四是违规开墙打洞方面。9月1日,县城管执法局责令销魂掌干锅餐厅和巴倒烫火锅店商家自行封闭小区内东面墙11处未按规划设置的窗户。截至9月3日,窗户已全部封闭,待水泥风干后上外墙漆,整改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