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金鹤乡南井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仕芬、原村主任文其奎、原村文书郭思剑虚构村级债务,套取资金问题。2005年,刘仕芬、文其奎、郭思剑三人在村任职期间,虚构2003年、2004年村集体借款7.4万元及支出7.285万元,企图被纳入国家化债,套取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2017年6月,金鹤乡纪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香山镇万福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光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张光水先后8次收受村民张某等9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0140元,在享受灾后重建补贴等方面为张某等人提供便利,违纪所得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3月,香山镇纪委给予张光水开除党籍处分。
广兴镇万新村原党支部书记罗会长、原村主任庹武林截留专项补助资金、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罗会长、庹武林二人在村任职期间,截留县拨村水泥路专项补助资金23万元、套取村运维资金5.107万元及县拨文化阵地建设资金2.2万元,用于支付村社水泥路欠款、村务开支及生活费等,且所有收入支出不结算、不入村集体账户。2017年8月,广兴镇纪委分别给予二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的“撒手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全县广大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