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
目前正处于我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同时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优化节日消费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让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现就此期间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经营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的企业(经营者),不得利用非洲猪瘟疫情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借机哄抬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切实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三、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不得相互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商品房销售必须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价格秩序。
四、旅游相关企业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五、各商场、超市、农贸等零售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开展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六、酒店、餐饮企业要严格明码标价。各类餐(饮)品计价单位和价格必须醒目对位,并使用标准计量单位。严禁模糊标示、误导欺瞒、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七、客运站、巡游出租车等交通服务行业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得随意涨价。
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