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6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香山镇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5日向香山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任务部署情况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手段,以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为目的,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夯实整改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香山镇立即召开党委班子会,对巡察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履职担责、主动抓实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三)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不定期召开整改进度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没有制定出台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会前酝酿不充分,会议时间冗长,效率不高。个别班子成员民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集体研究擅自决策。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市县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和〈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的通知》(川委办〔2016〕57号)文件精神制定《香山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在《香山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第五章中,明确了党委议事和决策规则,第二十一条中明确了“三重一大”调研论证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题申报制度,制定了香山镇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单,明确议题内容,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和协商,议题成熟后提前报党政办备案,再上会讨论,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未按要求申报的议题不得上会讨论。自整改以来,我镇严格按照议题申报制度,由各班子成员填写好议题内容,并将协商结果,主要措施等内容报主要领导审签后,交党政办留存。最终由党政办形成党委会议题清单,会议流程按议题清单逐一过会,会议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2.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对照检查材料图应付,检查材料没有围绕主题,轻描淡写,未见人见事见思想。会议步骤不完闭,2014-2017年民主生活会均无征求意见、问题清单,没有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没有对账销号。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准把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程序,真正弄清楚为什么要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怎么开、如何直面问题、如何切实解决问题等基本要求,做到全面理解、领会实质、入脑入心,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执行的标准要求。并对照《若干规定》中明确的参会范围、准备工作、程序步骤、整改落实等具体要求,深入查摆,对自身党内生活现状做一次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针对2014-2017年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深入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对账销号。
3.基层党组织活动不扎实,支部手册启用不及时、记录造假,香山镇2017年才启用支部手册,桃花河村党支部手册多次出现“区委决策部署”、“局党委”等字眼。“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镇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多以镇工作例会代替。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明确“三会一课”的政治性,突出党支部在政治引导方面的组织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定期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政治学习弱化的问题。定期对各支部开展督查,每次督查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抽查三个村,检查“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并随机抽问3个党员进行谈话,了解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是否按要求召开,同时严格考核机制,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组织生活散漫、“三会一课”造假、效果不好的支部,采取对支部书记诫勉谈话等措施,并将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连续两次督查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支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目前已出台《香山镇“三会一课”督查考核办法》,并按季度开展督查督导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宣传学习形式化,座谈时很多干部对十九大精神一知半解。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学习心得体会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由组织委员周春树牵头,重新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安排表,坚持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制度,由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学习,每次学习后形成心得体会。目前我们已经重新整理了“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学习资料,并印发给所有干部,要求对照报告精神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定期交党政办检查。同时整理“十九大”报告知识测试问卷,对干部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问卷得分情况纳入干部年终个人考核记录。对学习笔记不完整,心得体会不深刻的将采取诫勉谈话等措施,对心得体会敷衍应付,网上抄袭的,一经查实,将扣减年终个人目标考核分。
2.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群众教育引领不力,道德讲堂未建立、农民夜校走形式。
整改情况:由党委副书记赵城牵头,重新制定了香山镇《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第四季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次“农民夜校”督查工作,对不按照要求开展夜校活动、夜校学习造假的村,将对包片领导进行问责。并将农民夜校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连续两次督查出农民夜校落实不到位、资料不齐全的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督查工作,我镇各村农民夜校活动开展已认真落实,会议记录完整,签到笔记真实,会议图片没有出现造假情况,教学效果得到很大提高。年底我镇还将加强农民夜校的感恩奋进教育活动,邀请退休老干部进行宣讲,并让第一书记亲自上讲台,汇报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正确引导群众认识脱贫攻坚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镇中层干部选拔意见征求不充分,仅仅是党委会进行讨论,就发文、宣布任命。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审查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组反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提出的问题向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1次,明确了今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座谈本人、同事征求意见—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会通报、公示。并对之前任用和调整的中层干部再次谈话,督促尽快适应工作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履职尽责。二是由党委书记安排对各村班子和干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研判,针对班子不团结、工作无锐气、政治意识不强等问题要求相关村联系领导到村谈话、召开了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剖析整改问题,并组织了2次镇村干部集中培训会,提升干部政治意识、工作能力。对今年评议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问题分析会,提出了整改方案,并强化指导督促,成功转化升级。在下次换届工作中一定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加强换届工作培训,落实好程序和纪律把好入口关、选出好干部。
2.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党员档案不规范,“一表一卡一册”记录不完善,基本信息登记不齐、无党员本人及书记签字、无组织生活情况。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仅限于收收党费,而缺乏交心谈心和日常教育。个别党员信仰缺失信教不信党,参与基督教传播。
整改情况:一是借组织部安排的党员档案交叉检查工作机会,整理出党员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党政办主任聂佳和党务干事唐英再次进行了自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并按照发现的问题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方案,对各支部针对性开展培训,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严密,档案清晰完整。二是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再次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摸排,确保信息准确,去向明确,并建立流动党员学习交流平台(座谈会、微信群、QQ群等),各党支部加强教育管理,利用重要节日对返乡党员全覆盖座谈,镇党委随时开展政治教育、听取意见,确保流动党员不忘身份、强化党性。
3.干部队伍建设乏力。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村级干部队伍新老接替困难,现在万福村党支部常年在家只有一名支委委员、卡房湾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干部担当不够,面对繁重复杂工作任务时直接辞职、工作撂担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思想动态了解,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包片领导每季度1次全覆盖对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生活困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即要严管也要厚爱;并要求各联系村领导及驻村干部加强对本村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情况掌握,发现人才,建立人才档案,随时宣传、联系、培养,储备人才。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好党员干部教育外,利用党员发展教育培训、村干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上派学习等方式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10余次,对提出辞职的村干部由党委派人交流了解情况,要求干部勇于担当、珍惜工作机会。三是对屡教不改,或者长期自由散漫的村干部,启动问责程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时有发生。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宴请管理服务对象的情况。存在公务接待购烟的情况。存在镇直部门到村开展工作,村报销接待费用的情况。公务活动用车管理不严格,频繁租用村干部私人车辆
经核查,我镇赵城同志2017年在举办婚宴时存在宴请个别管理服务对象的情况。在2017年年终的一次检查考核中,存在公务接待购烟的情况。
整改情况:赵城同志已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礼金已全部退还),党委主要领导对赵城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9月21日对公务接待购烟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购烟款已退回镇财政所);在职工干部会上对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再次强调了来人来客公务接待制度和纪律要求。
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有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如:2016、2017年两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意见一模一样。有个人总结报告照抄照搬上年或他人报告的情况。
经核查,2016年和2017年两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意见确实存在雷同的情况。也有极个别机关干部的个人总结报告照抄照搬上年或他人报告的情况。
整改情况:对2016、2017年两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实施意见一模一样的情况,已明确相关领导和部门落实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极个别机关干部的个人总结报告照抄照搬上年或他人报告的情况,镇上落实了专人对机关干部2016、2017年的个人总结报告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了整改,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
3.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仍有发生。2018年3月14日,万福村村主任陈赣值班时在新城村办公室院坝内打麻将,被派出所查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经核查,2018年3月15日下午,陈干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到新城村村办公室外院坝内与范某某等人一起以打长牌的方式进行赌博,15时许,被射洪县公安局金华派出所现场挡获,缴获赌资1元,并被射洪县公安局金华派出所处以100元的罚款。在调查中还发现:2017年12月3日,陈干在无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驾驶川2010876农用车承运柏树8株,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在香山镇万福村4组查获,没收运费120元,并处运费一倍计120元的罚款。陈干的以上两起行为,已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和《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
整改情况: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已于2018年5月30日给予陈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镇党委将此案例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警示教育走过场,典型案例满足于“案例看了”“通报发了”,纪律教育满足于“组织学了”“书本发了”,座谈中,很多基层干部不知道“六项纪律”。
整改情况:一是镇上召开了专题会议,再次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阐述了六大纪律及相关要求;二是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下来后要认真组织党员加强日常的学习;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确保会前学纪学法成为常态,及时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例,事后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和谈心得体会。
2.“四种形态”运用不好。对“四种形态”的认识、运用还不到位,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运用上没有常态化、正式化,交心谈心图形式,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不深入,没有起到提醒、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下来后进一步完善了学习计划,每月定期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为常态,今年以来,镇纪委提醒谈话24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1人、党纪处分3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党委对腐败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分析研判排查不多,对“微腐败”现象重视不够,存在“镇村干部权利小,出不了大事”的错误认识,如:机关财务的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不细致。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过问、少安排。责任追究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差旅费及下村补贴管理制度),明确了财政所人员分工和职责,加强了财政所干部的管理考核,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二是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常态化,每月及时向主要领导报送财务报表。三是加强了三资管理,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镇政府对各村干部进行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各村每月定时到三资办做帐,镇三资办严格把关审核票据,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对金额较大的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管缺位,婚丧喜庆事前报告审查不严。办理案件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了整改;二是召开了镇村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大会,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了《遂宁市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纪律和要求。镇纪委已对十八大以来办理的15件案件进行了清理,对卷宗进行了重新整理和归档。
3.违规支付职工个人应该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问题。
经核查,2014—2016年,镇财政支付职工个人应该承担的住房公积金33944.36元、涉及31人,医疗保险金25285.64 元、涉及职工50人。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职工个人应该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进行了清理,对财政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已及时对涉及的每位同志进行了收取或扣缴,截至目前已经收回或扣缴21人的住房公积金24454.56元,13人的医疗保险金11074.56元。其余的正在通过电话联系追缴。
4.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2017年,在救灾救济款、临时救济金中支付一线职工和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经核查,在2014年和2017年的春节,确实存在走访和慰问一线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情况,由于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失误,将此笔费用处在了救灾救济款、临时救济金中。
整改情况:经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作出科目调整处理。并针对此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按照专项资金制度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个人长期借用财政资金不报账、不归还问题。
经核查,1.从2010年3月至2013年12月,某干部从镇财政所先后5次借款,涉及金额342242.87元。在巡察时,尚有188816.08元未还款或报账。2.在巡察期间,全镇个人借垫款61人,3145722.97元。
整改情况:1.目前当事人已与镇财政所完善了相关借款手续,188816.08元已全部列支。至于造成长期借用财政资金不报账、不归还问题的原因,镇纪委已启动调查处理程序,由于情况较为复杂,截至目前还正在调查阶段,待调查核实清楚后,再作处置。2.一是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收支往来账据进行了清理;二是对个人借款进行了逐项清理,并对事实明确的个人借款进行了清收,收回或列支财政借垫款1263896.08元,其余资金正在清收。三是对部分账务处理错误的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
6.财务造假空收空支的问题。2012年9月28日、10月3日,卡房湾村因国土部门要求土地流转需收取还耕保证金,虚构收取该村白羽肉鸡养殖户袁宣资金10.99万元,为平账,虚列支持该养殖户产业发展资金10.99万元。
经核查,2012年,卡防湾村7社袁宣为了响应镇村发展白羽肉鸡养殖的号召,在本村5社发展白羽肉鸡养殖场,占地(农用地) 3.7亩,按照当时国土上的政策规定,应缴耕地复垦保证金10.99万元。当时村上考虑到发展的不易和袁宣的实际困难(已到处借款),于是采取“虚构收取该村白羽肉鸡养殖户袁宣资金10.99万元,为平账,虚列支持该养殖户产业发展资金10.99万元”的方式,应付国土部门的要求,以至于造成财务造假空收空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养殖户都分别写了情况说明,说清了事情的缘由;二是经该村两委研究决定,为了以绝后患,对该问题作冲账处理。
(七)脱贫攻坚专项巡查方面
1.脱贫攻坚工作不实。对脱贫攻坚工作用力不均,2017年未及时选派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厌战情绪,帮扶活动有“上门访几次”“表册填几下”“慰问送一点”的现象,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精准施策还做得不够,扭转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的办法还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政府要求所有干部要均衡用力,既要做好贫困村工作也要完成非贫困联系村工作任务,每月初至少到村1次了解村两委工作,并协助村两委解决工作难题,并将脱贫攻坚、土坯房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为驻村干部。同时考虑到镇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各村具体情况选派了合适的第一书记,并印发文件《关于调整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香委发〔2018〕50号),配齐了非贫困村第一书记。二是2017年我镇大力打好脱贫攻坚工作,实现了两个贫困村退出,910人脱贫的目标,得到实现联系领导的认可,2018年已开局即冲刺的尽头开展好回头看、回头帮,顺利推进年度脱贫计划,没有返贫现象。因服从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安排借调2名骨干分别到县脱贫办和支援凉山彝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工作,确有一定影响,为调动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了《香山镇干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由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考核分管部门干部,同时将驻村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等作为考核依据,奖励优秀、拉开距离,鼓励干部奋勇争先;同时落实包村包户包过检的工作要求,每个干部对联系村工作和联系贫困户工作负责,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头上有指标。
2.项目资金使用随意化,个别村借出的产业发展周转金,借款协议不规范、借款人没有签字,无违约双方权责;使用产业发展周转金时,未按要求实施
经核实:柏杨村产业发展周转金在使用时不规范,村委会与森林荣绞股蓝专业合作社签定借款协议时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督促柏杨村村委会与香山镇森林荣绞股蓝专业合作社双方当面签定了借款协议补充合同,明确了双方违约权责,香山镇森林荣绞股蓝专业合作社在借款协议上补签了借款人。二是镇现分管领导对时任三资办干部付和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举一反三。三是镇纪委对柏杨村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内警告处理,对柏杨村主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四是镇政府加强了产业周转金使用管理,制发了《产业扶持资金的实施意见》(香府发〔2018〕15号),规范了产业发展周转金使用程序。
3.个别村干部克扣贫困户务工补助
经核查,2015年6月以前,柏杨村负责村道主路保洁和沿线农户垃圾收运是包给本村村民,由村民分段承包,务工报酬分别是谢国平每月500元、谢朝和每月500元、谢集普每月300元。2015年7月开始至今,由谢庆贵一人负责,务工报酬是每月900元,该资金是由村主任领取发放,一般情况是年底一次性发放。根据镇财政所运维经费票据显示:谢庆贵2015年7月至12月的务工报酬是每月按900元的标准发放,共计5400元,是在2015年12月31日一次性领取的;2016年1月至12月的务工报酬是每月按900元的标准发放,共计10800元,是在2017年1月10日一次性领取的;2017年1月至12月的务工报酬是每月按900元的标准发放,共计10800元,是在2018年2月14日一次性领取的,扣除从谢洪私人处借款8100元(用于本人及弟谢庆宇安装自来水和天然气),实领2700元。以上情况经走访座谈相关人员和谢庆贵本人,均表示情况属实,谢庆贵本人也认可。
我们认为,反映“柏杨村村主任克扣贫困户务工补助”的问题不属实。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香山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自即日起公开1个月)。
联系方式:0825-6781115
通讯地址:射洪县香山镇南兴街55号
邮政编码:629216 电子邮箱:2909528537@qq.com
中共香山镇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