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准,十必须”规定,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发生,现将《射洪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宣传及相关工作。
附件:射洪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射洪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射洪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射洪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将根据我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消雹和消污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作业中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作业影响区域:射洪市辖区范围
三、作业装备:WR-98型和WR-1A型车载式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
四、作业中出现意外的处理:火箭弹发射后因故未在空中爆炸而落到地面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乡)政府、公安机关或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报告,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火箭弹,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专家前往处理。
特此通告。
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联系电话:0825—6635110
联系人:谢娟(联系电话:18728562851)
马祖辉(联系电话:1356872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