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12月22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向射洪市人民法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市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是市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反馈会后,院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组领导、归口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问题有人领、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同时,针对反馈的问题,党组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反馈问题自行梳理、认领问题,深入进行交心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开好了局。
(三)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23个问题,组织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制定下发了《射洪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市法院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直接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问题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及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全面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促指导,固牢整改实效。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在日常整改工作中,党组书记带头,全院干警全过程参与整改、认真履职,每位班子成员都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做到认真调研、定期督察,并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将反馈问题改到实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干警作风转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措施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对应知应会内容学习10次、3次。二是强化支部集中学。将每周五下午定为支部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微信党建群或内网发布学习安排8次,各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40余次。三是深入研讨交流。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做到学用结合;四是加强成效检验。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本,每月通报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对每月自学记录少于1次或学习强国积分未达900分的干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由支部书记进行个别谈话。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事办法,规范党组会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党组会事宜,对议题审核把关。二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增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率带”作用的能力。三是相关院领导就“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发言材料与干警雷同、研讨会发言材料还是“三严三实”内容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立即整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四是对“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发言材料雷同的10余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政治部、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加强对报送资料的审核,严厉杜绝图应付、走过场。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提升干警服务群众意识,要求干警对待群众耐心、细致,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确保释法说理到位、做好判后答疑等。二是制定《射洪市人民法院信访维稳化解方案》《2021年度信访工作应急处突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坚持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每件信访案件都有信访包案领导、责任人和联络人,制定化解维稳方案,立足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息诉息访。四是注重防控网络舆情,凡涉及本院网络舆情案件的信访人,舆情小组随时滚动排查舆情信息,并在舆情发生时及时依法处置。五是固定导诉台导诉员,专职做好导诉工作,指导、帮助群众使用便民设施,及时开启设备等,提升便民设施使用效率。六是由网管办对设备进行维护,升级设备内容。与时俱进,根据需要增设便民设施设备,已经引入便携式充电宝等设备供群众使用。
4.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再次组织法官学习省、市关于“六清行动”会议精神,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扫黑办沟通衔接,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涉黑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发出司法建议1篇。二是加强案件审限管理,院庭长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等重点案件监管,承办法官倒排涉黑恶案件审理时间节点,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恶案件,2018年11月受理的涉恶案件已于2019年12月份办结,2020年受理的4件涉黑恶案件,已于2020年12月底全部审结。三是优化执行局人员配置,在执行局设立5个办案团队(含1个简案团队、1个执行异议团队),设执行事务中心、执行警务中心,明确各团队工作任务,将办案团队的程序性事项交由执行事务中心处置,缩短法官办案时间。四是由专人负责 执行质效指标分析,每月提醒办案团队应注意的质效指标;建立执行恢复案件负责人制度,由执行事务中心负责人专门负责审查当事人信访最多的恢复案件审查问题,规范法官会见制度,切实减少涉执信访;大力向当事人推广智慧执行App,使其随时随地了解执行案件办案进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党组及班子成员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压实“一岗双责”。二是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内部督察,从严履行内部监督职能。制定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纪实手册》并分发到人,每月如实记录履责情况。调整各部门廉政监督员,及时培训,提高廉政监督员履职能力。三是员额法官对2020年尽职履责、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向党组进行汇报,并由分管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四是组织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与市纪委信访室联系,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水平。
6.关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不够好的问题。一是是由政治部(督察室)联系案件当事人,调查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法官是否存在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情形,经查,两案在办理过程中无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二是在年度考核中重点加强对关联案件检索、类案检索及“四类案件”的考核,专门制作并发出“审管提示”,将“四类案件”实质性监管及关联案件检索作为审判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三是针对个别对系统功能不熟悉、操作不流畅的干警,由审管办进行单独的培训指导,要求立案时进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同类新型案件应由同一法官承办、关联案件尽量由同一部门承办。
7.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结合“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再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移送案件。二是认真梳理2016年至2020年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将未履行的移送本院执行局执行。截至2021年2月底,已按照规定移送335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到本院执行部门立案执行。三是明确刑事涉财产案件移送规定,确保每月将已生效未履行的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四是制定法官导师制度,由资深法官“一对一”对青年干警结对帮教、随案指导、言传身教,提升青年干警工作能力。五是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变更质效评查员及评查联络员,坚持“三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2月底已对23次庭审、32份文书及34件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对发改案件再次进行分析,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8.关于财务、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于2月19日召开会议,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二是再次向全院干警发送短信,明确财务报销流程及要求,明确如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则由食堂配送中心单独开票、提供菜单,财务做账时列支公务接待费。三是2021年1月13日,由纪检组、执行局、行装办共同将悬赏资金与财务进行对账,并将余留执行悬赏资金返回财政账户;完善悬赏资金管理制度,悬赏资金将全程在本院账户上操作,并通过财政系统由承办人、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进行支付。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二是由承办党组会的综合办对议题提前收集、发送党组群酝酿,落实政治部(督察室)跟踪党组决议事项制度。三是已开展“转作风、强担当、重落实、促发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按要求认真撰写班子自查报告和个人剖析材料,经党组集体把关和领导审核。二是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并作自我批评。三是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共计16次。党组成员坚持每月至少1次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四是各党支部结合审判职能、中心工作和时政热点,制定形式多样的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活动”等“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五是严格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的开展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对未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应付了事的支部扣减目标考核分。
11.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一是政治部、审管办已分类梳理考核激励措施,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重点质效指标中的9项指标制定、完善各类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删除了不合理加分项。二是进一步规范评先选优程序,按照民主推荐、党组决策的程序,结合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择优评选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2.关于党组抓整改常态、长效上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各部门内勤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同时回头梳理已发文件,及时将遂射法〔2019〕98号、99号两个文件进行整合。二是规范文件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发有关规定,按照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中公文处理模块要求,通过逐级复核,将文件审批程序规范化,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一事多文现象。三是文件内容注重针对性、实操性、时效性,同时提升文件处理效率,收发文件及时送领导审阅,做到随收随办、即发即办。四是对《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照抄照搬部分进行整改,对拟稿人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剖析。五是仔细梳理“三非”机制填报情况,会同分管领导、政治部(督察室)对已经填报的“三非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建立台账,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整改要求,仍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继续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
二是坚持责任落实不松劲。始终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相关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以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营造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向实处发力。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不走样。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事业发展的引擎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立新功,在为民公正司法上创佳绩,在队伍教育管理上提素质,为我市勇当成渝发展主轴县域经济排头兵、建设“锂业之都”核心区、遂宁市域副中心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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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射洪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