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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两年方知配件缺失 消委帮他维权获赔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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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2 09:12:37 来源: |
购买汽车时,明明约定了装设导航仪及安全气囊两个配件,但是粗心的覃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却一直没有发现。两年后的一天,爱车出现故障,在维修人员的帮助下,覃先生才发现自己的车根本就没有装这两个配件,于是找到了汽车经销商,经销商检查后发现确实存在配件缺失的问题,但对增加配件的诉求迟迟不予回应。
最终,双方在县消委会的调解下,才达成一致协议,覃先生获得了赔偿。
故事回放
导航仪和安全气囊去哪儿了
2012年9月9日,消费者覃先生在县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汽车,期间车辆工作良好。
“买车时,我问得清清楚楚,说这款车配置有导航仪和安全气囊。”但是,在2014年7月底,覃先生在修车过程中发现该车竟然并未配置该款车型应该配置的导航仪及安全气囊两个配件。
覃先生随即联系该汽车经销商,进行沟通接洽,要求销售商增加当时约定的汽车配件。汽车经销商派出工作人员对覃先生的汽车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确实如车主覃先生所说,存在配件缺失的问题,但是对增加配件的诉求却迟迟没有回应。
多次协调无果后,无奈之下,覃先生于2014年8月4日到县消委会将此事进行投诉,寻求县消委会的帮助。随即,县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该汽车经销商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的大致情况。
调解现场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于是,县消委会召集覃先生与该汽车经销商到县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覃先生称,购买该车时双方约定的配置中包含有导航仪及安全气囊,但实际该车并未配置,要求经销商将缺失的配件补齐。对于此事,经销商表示,交车时可能由于工作疏忽,将同款车型但未配置有导航仪及安全气囊的汽车交付于覃先生,深表抱歉。对于为什么迟迟没有将欠缺的配件补齐,经销商说,一是由于自身不具备加装配件的资质,二是由于加装导航仪及安全气囊将破坏该车的部分外观,影响整体形象,因此迟迟未予处理。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汽车经销商给予覃先生一次性经济补偿费2000元。
消委会提醒
购车时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
“在购买小车时,我们建议市民邀请对汽车较为了解的人员陪同购买。”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并且针对合同中的车辆配置进行逐一检查,如发现有不同之处,可以及时与经销商进行沟通,避免后患。如果购买之后,发现车辆与合同中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还说,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随车的配置有关条款,并一定要认真阅读购车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所购买的配置型号,要了解清楚并逐页查看核对,避免疏忽大意造成配置不足等问题。“如果合同双方中的销售方属恶意行为,将涉嫌欺诈;如果是销售方疏忽大意,造成过失行为,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案中了解发现,经销商并非恶意行为,并且双方对赔偿都达成了一致,事情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记者 谭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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