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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作品参与遂宁市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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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08 17:03:23 来源: |
共青团射洪县委
关于征集作品参与遂宁市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的启事
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遂宁建市30周年之际,团遂宁市委、遂宁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现就征集作品参与遂宁市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启事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志•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5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遂宁网络广播电视台
遂宁市博视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4月5日)。
2.作品创作阶段(4月5日—4月20日):参赛者根据大赛主题和相关要求进行微电影创作。填写《遂宁市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作品刻录成光盘(光盘封面需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一邮寄到射洪团县委,由团县委统一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展示投票阶段(4月20日—4月25日):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遂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新遂宁网/www.scsntv.com/)展示初评作品。
4.评选表彰阶段(4月25日—4月30日):结合作品在新遂宁网的网络人气、点击量,由评委会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展评,确定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团遂宁市委、遂宁市广播电视台将于4月30日在河东莲花会展中心举行五四青年盛典暨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表彰活动,邀请所有入围作品创作团队和个人参与表彰活动,并现场颁奖。
5. 宣传展示阶段(4月30日—5月20日)。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在遂宁电视台、遂宁广播电台、公交车传媒、遂宁新报、天下遂商杂志、遂宁日报、遂宁晚报以及各种网络媒体等进行宣传报道,有效传递青春正能量。
五、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优秀青年(大学、中职、中学优秀团员、返乡大学生优秀青、优秀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基层团干部、市内外影视DV爱好者(年龄不限,拍摄的内容需与主题相关)。可以以个人,或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主体参赛,每一个参赛主体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参赛申报人负责。
2.报名方式:作品完成后,以光盘的形式上交,光盘上应注明参与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光盘邮寄到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伯玉路232号,团射洪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6836362 附件1、2电子版本请联系QQ 316744253 索取。
3.作品要求:
(1)要求对本次大赛主题“青春志•中国梦”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例如内容:“青春与五四”(注重传承五四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与梦想”(展现当代青年的理想价值、青春活力、生活态度等)、“青春与时代”(展现70后、80后、90后青年的不同价值观和青春主张)、“青春与责任”(如保护环境、低碳出行、志愿者、关爱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及其它具有正能量主题等),突出当代青年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2)青年微电影作品必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可为剧情片,也可为宣传片,并且选手需对自己的参赛作品附带相关资料,例如:剧本简介,编导阐述等。
(3)微电影片长控制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mpg格式,要求配有中文字幕。
(4)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团队)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界定)。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自留备份。遂宁市广播电视台同时获得参赛作品的电视和网络播出权。
六、奖项设置
推荐作品参与全遂宁市评奖,此次大赛全遂宁市共评出:
一等奖2个 奖金各10000元,奖杯1个
二等奖3个 奖金各5000元,奖杯1个
三等奖5个 奖金各3000元,奖杯1个
优秀奖10个 奖金各1000元,奖杯1个
组织奖10个 奖金各1000元,奖杯1个
最佳剧本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制作奖 奖金各1000元,证书各1个
参与奖若干 凡报名作品审核通过奖励人民币200元
通过前期网络展播,最终确定后,优秀作品将在遂宁市广播电视台以及遂宁网络广播电视台(新遂宁网:/www.scsntv.com/)栏目中进行展播,优秀创作者、表演者有机会参与遂宁市广播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的创作拍摄活动。
七、评奖方式
由团遂宁市委、遂宁市广播电视台组成专家评审团,通过专家评审评分、网络人气、网络投票等方式,折算最后得分,评出各类奖项。
八、有关要求
鼓励参赛个人和集体自主创作、自主拍摄,把握经费适度投入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报送材料为:(1)作品申报表,请完整填写创作团队、作品类型、作品主题,提供原创剧本;(2)微电影作品,作品命名形式为:单位名称+作品名称。(3)创作申明书。要求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4)作品提交方式:电子文件以DVD光盘为载体并于盘面标注参赛类别、作者、单位(个人)名称及光盘内容。
大赛微电影拍摄制作费用由拍摄制作方自行负责筹措。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和日常工作。具体大赛进程将通过遂宁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集群实时跟进。
附件:
1. 遂宁市“青春志•中国梦”主题青年微电影大赛作品申报表
2. 遂宁市青年微电影作品创作声明书
3. 大赛组委会、评委会组成及时间安排
共青团射洪县委
201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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