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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一周警情播报(4月13日—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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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22 15:03:55 来源: |
致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
一、接处警情况:
本周,全县共接处警2000余起,其中刑事警情23起,治安警情5起,群众求助170余起,民事纠纷14起,交通类警情100起,接受群众咨询310余次,无效警情1400余起。
本周共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6万元;共发生火灾事故8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0.17万元。
二、重大案事(件)破案情况:
本周,县局破获李某借杂志社“编辑"的身份以帮受害人发表论文为由实施的诈骗案;破获徐某、熊某某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破获胡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查获吸毒人员5名,捣毁吸毒窝点1个;查处蔡某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抓获在太和镇洪达家鑫路与新阳街交界处涉嫌聚众斗殴违法行为人7名;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9名。
三、温馨提示:
本周火灾事故高发,并造成1人不幸遇难。在此,请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于居家生活中, 一定要管理好火种,不要在极度疲乏的情形下躺在沙发或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或其他引起火灾的火种,楼上的住户更不可随手将烟头扔出窗外,禁止小孩玩火。
厨房明火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使用带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不用时一定要关闭气源。使用煤气、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做到点火后不离人。煤气灶旁切勿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和木柴、纸盒等可燃物。液化气瓶要远离火源、热源,钢瓶严禁卧放,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一旦不幸发生火情,请以最快的速度联系、拨打“119”报警电话。
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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