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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时间:2019-09-03 17:18:39  来源:

  广大农民朋友们:

  露天焚烧秸秆,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每年夏秋二季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或被焚烧或被废弃,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焚烧秸秆主要有四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很可能直接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行,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直接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另外,户外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人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守住射洪的蓝天白云,确保今年禁烧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现发出如下倡议:

  在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充分认识秸秆焚烧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保模范。

  在利用上,积极想办法、添措施,通过秸秆切碎还田、栽培食用菌、制作饲料等途径,对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父老乡亲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面禁烧秸杆,做一名有责任担当、遵纪守法的新型农民。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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