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射洪出现一名“药神”王某,称自己的产品能治病、能美容,治癌症“只是小事”。夸张的宣传,让不少患者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前往购买,结果显而易见,不但没有效果,还耽误了原本宝贵的就医时间。
由于存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8月13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王某及严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对二人处罚款200000元。目前,涉案当事人已缴纳罚款10万元,剩余10万元申请分两次付清。
吹嘘3万元包医好 谁知服药后没一点疗效
2018年11月,射洪城南的穆某被朋友拉进一个火锅股东微信群,本以为是让照顾生意,结果发现群里一个叫王某的人每天都在发布一款名为金卓玛的可治疗许多病的产品广告。
在群里,王某不仅发布该产品“全瘫痪都可以走路,癌症小意思,皮肤病不是病,美容养颜超轻松”的功效,还不时晒出多名患者的就医图片、付款记录。
据王某发在微信群里的广告图片吹嘘:价值3000多元的抗癌神奇药膏销往全国各地,还吸引了全国9个地方和本地多名患者前来就医。
今年2月份,射洪市民石女士被诊断为风湿性关节炎,天冷下雨,石女士的双腿就会疼痛难忍,石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治好自己的病,一次偶然的机会,石女士在朋友圈里看到了王某所发布的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找到了王某。
石女士说,去的时候我就问王谋,我说你医不医得好,他说,医得好,我说包不包医好,他说包医好,我说包医好多少钱,他说三万元钱。
听了王某的保证以后,石女士心动了,她立即缴纳了6000余元的药费,从今年2月16日到5月中旬,石女士不停的外敷内服王某提供的名为“金卓玛”的系列产品。
石女士说,开始吃了有点点疗效,越看到后面越没有效果了。
由于已经治疗了近三个月时间,石女士的病情并没有任何好转,与此同时,和石女士一起购买产品的还有其他人,除了一再催促他们继续缴纳费用以外,王某并没有对病情作出任何解释,为此,有部分顾客就产生了疑虑。
“吹得太凶了,一点都不靠谱。”穆某和几名群友商量后表示,癌症病人看到这种消息,不排除有抱着试一试想法的患者前去购买治疗,“钱花了不说,万一病情加重了怎么办。”
随后,穆某便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了此事。
多种方式虚假宣传欺诈患者
市场监督局立案查处罚款20万
6月4日,接到举报后,射洪市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金卓玛理疗养生堂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现场商品进行核查,结果显示金卓玛系列的草本抑菌霜、冰磺肤乐抑菌等产品,都是仅具有抑菌或物理治疗功效的消毒用品,其中“百筋小神水”和“抗癌杀菌千年老膏药”等均属于三无产品。
次日,再次接到两位消费者的投述后,该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立案进行调查。
“我们的产品有效果,医得到病。”面对执法人员询问,王某仍强力狡辩,并拒绝交待三无产品的来源,也拒不提供相关账册。
在调查过程中,一名来自贵州消费者在投诉时表示,其患有腰椎间盘疼痛、肾虚、肺炎等多种疾病,在向金卓玛交了三万多元后,病未见好,还导致全身留下伤痕,十分疼痛,手都不能伸直,最后只能到医院做手术。
除了这名贵州的患者,在两个月的调查中,陆续有人反映金卓玛涉嫌欺骗消费者:外地脑瘫儿童,2天花费近万元而无任何效果;患帕金森的老人服用金卓玛产品后,毫无效果;本地患者成某患有糖尿病,花了近万元进行放水治疗,既然无效果还耽误了正规治疗时间。
经过调查取证,该市市场监管局认定,王、严二人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宣传自己代理的金卓玛和鑫卓玛系列产品具有百病皆可调理好的理疗功能,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进行宣传,构成了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二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多人投诉,反映其理疗无效果,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了消费欺诈,但确定的欺诈金额尚未达到移送标准。
8月13日,该市市场监管局向王某、严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查明,责令二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对二人处罚款200000元。
目前,涉案当事人已缴纳罚款10万元,剩余10万元申请分两次付清。(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