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度各县(区)、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遂委廉办〔2015〕4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地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射洪县委、射洪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省纪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厘清党政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每季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研判,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带头作廉政承诺,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反馈、督促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大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6个大项、39个小项,分别落实到26个县级领导和9个牵头单位及相关协办单位,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与县委、县纪委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考核问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纪检组织负责人等787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层分类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知识测试。全县75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77个纪检组织负责人集中向县委、县纪委“述责述廉”,对13个部门的16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进行了约谈,对1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纪检组织负责人、2名测试不合格人员、8名执行政策不到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两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依规治党
(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纪律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政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党内生活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纪条规,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掌握中央及省委、市委反腐倡廉最新部署要求。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和省直机关党校教授等专家为全县科职干部作专题讲座11堂,深入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集中学习讨论,不断深化对南充拉票贿选案等案件的警示反思,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在政治上讲忠诚、在行动上讲纪律、在工作中讲规矩。
(二)严格党内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的意见》及《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继续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规定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党内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办事。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有力提升,全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
(三)严格督促检查。加强上级决策部署及各项法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抓落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谋事、勇于担当,锲而不舍、一抓到底,重点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市委“六大兴市计划”、县委“六大强县行动”,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现场督查重点工程项目20余次,制发督查通报12期。制定《射洪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有效确保各项政策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抓好群教活动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入推进庸懒散浮拖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收受红包礼金、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党员干部参赌涉毒、公务用车管理等八项专项整治,切实刹风正纪,有力保证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今年召开全县性会议次数同期减少49.1%,三公经费同期下降2.29%,公务接待消费同期减少3.5%以上。
(二)实施作风巡察强化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20个部门参与的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四大方面,开展3轮作风大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分级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起。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全县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健康发展。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得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冉涛肯定性批示,工作经验多次被省市纪委门户网站等媒体刊扬。
(三)狠刹“四风”顽疾着眼常态长效。今年开年第二周就召开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结合射洪实际,明确以整治“吃拿卡要”开局,将全县作风建设推向深入。研究制定《正风肃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快查快结机制,落实分管联系、挂牌督办、指导办案、提级办理等办案制度,重拳出击刹“四风”、真刀真枪治“顽疾”,共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加大对典型“四风”案例的通报力度,对我县查处的“四风”问题案件分类别、分季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人,向全县释放了执纪必严的信号,有效发挥了惩处震慑作用。
四、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大力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活动,积极推行信访实名举报、信访听证制度,全面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96960效能投诉、12388信访举报等热点电话,搭建信访诉求收集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县纪委常委和纪检监察室包片联系制度,加强重大典型案件的区域协调,坚决查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违纪案件。今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4件,严肃查处了四川美丰(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德义和财务部原副部长骆旭隆、国土局原局长葛炜等违纪违法案件82件82人。其中,大要案件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违纪款200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五、标本兼治正本清源,着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把好干部选用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省委“三重”导向、“六个坚决不能用”和市委“六个重用”要求,更加注重干部廉政情况考察,坚决贯彻执行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建立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严把干部廉政考察、廉政鉴定关,对32名拟提拔、585名拟表彰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取消17个评先评优资格,任前廉政谈话73人,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把好廉政教育关。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综合运用电台、网络等媒体和警示教育、专题党课等手段,打造集手机、书籍、网络、课堂、电视(影)、广播于一体的“廉言、廉书、廉语、廉课、廉影、廉音”立体式“廉教套餐”,在县电台开办、播出《廉政在线》广播节目42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50余场(次),“送廉课上门”30余堂次;开展“送廉下乡·群众免费观影”活动,巡回展播15部廉政影片158场(次),组织120名正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金堂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开展射洪县第二届廉政漫画创作和作品征集活动,继续推进金华山道廉文化基地,社区、学校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建成射洪廉政教育厅并投入使用。
(三)把好权力制约关。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对接省委从严治党《决定》和“两个意见”、省政府“五个规定”“五个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大力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和公共权力流程化管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余个,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监督督办,全面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4项,暂停16项,转为服务事项28项,编制《县级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确保全县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8类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发出督办500余条,跟踪督办33次,促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创铸树”活动,推进纪检系统落实“三转”,改革调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认真贯彻办案以上级纪委为主和纪检干部提名由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实行基层纪检组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初核、立案、审理向县纪委“四报备”,加大干部交流提拔力度,建立纪检干部后备人才库,将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系统。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目标考核,评定20名工作业绩突出的纪检干部为年度“优秀”,激励纪检干部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加大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先后选派20余名干部到中、省、市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县纪委监察局的办公、办案硬件设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工作保障。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2名违纪纪检干部,对2名不适合在纪检岗位工作的干部进行了及时调整,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一)带头抓党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反思,以严和实的精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决策部署执行上四套班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了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带头纠“四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形成以上率下反“四风”的示范带动和强大推动力,用实际行动带动了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带头反腐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住房、生活上不违反有关规定,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