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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
射洪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 |
时间:2016-12-12 10:49:18 来源: |
本网讯 今年以来, 我县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整合扶贫资金,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
我县高度重视资金整合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提高职能部门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方面的统筹性、一致性、逐步建立部门多元合作机制。以整合项目为基础,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统筹兼顾,打破部门管理界限,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实施,统一资金拨付,统一项目验收,统一绩效评价,形成整合项目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
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扶贫资金投向符合政策,专款专用,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坚决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准确辨别扶贫对象,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拨付、及时拨付。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大宗商品供应及劳务技能培训等大额扶贫资金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的齐全性和关联性;对项目管理费和培训费支出,严格审核事项的真实性和票据的合规性,避免套现情况的发生。改进和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强化报账管理,明确报账责任,及时制定了《射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细则》。
强化项目全程监管,确保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扶贫项目预备库,统一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避免重复立项、立项不实、选项不当等情况的发生。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到项目,严格管理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对已完工项目加大竣工验收力度,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严格实行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考核制度,集中力量组成联合验收小组,统一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对投资成本、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指标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出具竣工验收书,每个竣工项目均必须经项目责任人和验收人签字认可,保存完整档案资料,实行项目追责制。
落实责任追究,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明确和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明确财政、扶贫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为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责任,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承担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财政部门承担资金合规性审查和拨付责任,审计、监察部门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马永红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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