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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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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1-25 09:36:23 来源: |
本网讯(记者 袁田)1月24日,射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税清亮,副主任张朝书、贺华荣、任德武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文彬,县政协副主席王庆华,县法院院长杨清明,县检察院检察长段雄,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机关副科职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射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0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办理成效明显,截止2016年12月底,交县政府办理的263件建议全部办理回复,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100%,这与政府重视、承办部门认真负责密切相关。但是个别部门仍存在办理工作拖拉,“重答复、轻落实”,复函不规范等问题。会议建议,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部门间协调和督办力度,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探索建议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税清亮强调,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办理上要抓实抓细。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讨论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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