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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射洪县委召开十三届2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研究省环境保护督察暗查及下沉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时间:2017-03-09 16:33:35 来源: |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 许竣钦)3月8日,中共射洪县委召开十三届2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省环境保护督察暗查及下沉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主持,县领导袁渊、杨文彬、黎云凯、黄小文、邓茂、潘化荣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税清亮、县政协主席李晓曦列席会议。
张韬对省环境保护督察暗查及下沉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强调并提出要求。张韬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认识,认真对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诚恳接受环境保护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得到严格落实。一定要配合保障到位,坚决服从督察组有关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条件地与督察组密切配合、做好保障。务必要剖析原因、抓紧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要在省督察组向我们反馈的17个问题,市督察组向我们反馈的8个突出问题、14个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审视我县过去一段时间环境保护工作,找清楚原因、挖清楚根源、查清楚症结。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事项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突出问题全整改、全落实、全见效。务必要落实责任、严肃追责,要做到“三个强化、两个健全”,即强化企业直接责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健全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和健全司法联动机制。要依据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权,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敢于碰硬,重点加大对情节恶劣、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室、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县环保局要加大对环保工作督察的频度、力度,经常性地对环保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及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及时通报督察情况,提出建议措施。
县领导杨敏、邹清、王勇、尹全军、蔡诚银及相关各乡镇、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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