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高副镇长是不是镇党委委员?”“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清单上面为什么没有他的党内职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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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午1:40,大榆镇党委会议室。
县纪委第四督查组四名成员正在细致地查阅资料,并不时作记录,督查组成员在查阅资料后,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向有关负责同志展开了询问和指导。这是县纪委在5月下旬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督查的一个缩影。
此次县纪委派出4个督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和重点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项重点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及工作台账情况、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情况、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射洪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级清单管理机制,在清单制施行范围覆盖县级四大班子及成员的基础上,推动“两个责任”清单式管理和台账式落实向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村(社区)两级延伸。29名县级领导主动提、亲自领,带头制定2017年县委领导班子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非中共党员履行廉政责任清单以及县级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的个性化清单等34份清单,共列出领导班子责任75项,班子成员责任205项,非中共党员廉政责任40项。并推行全程纪实管理制度,建立纪实台账,实行月报制,对清单完成情况实行月抽查、季通报,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截至目前,全县共对32个乡镇(街道)和19个重点县直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62个。下一步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清单任务未落实、履责不到位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并问责。(衡炳江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