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以前总觉得这是上面领导的事,现在连我们村干部都要列清单,一下子觉得压力更大了”……这是近日“一书一单”在射洪县广大干部中引起的热议。
“一书”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单”是指责任清单。射洪县在去年探索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突出项目化分解、过程式推进,推行三级责任清单管理,责任书三层分类签订,倒逼县级四大班子、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村(社区)责任压紧压实,打通了基层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级清单管理,以“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
据了解,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及工作台账的通知》,实行“县级四大班子-乡镇(县直部门)-村(社区)”三级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在清单制施行范围在县级四大班子及成员的基础上,推动“两个责任”清单式管理和台账式落实向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村(社区)两级延伸。29名县级领导主动提、亲自领,带头制定2017年县委领导班子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非中共党员履行廉政责任清单及县级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的个性化清单等34份清单,共列出领导班子责任75项,班子成员责任205项,非中共党员廉政责任40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班子及成员按照“个人拟、集体审、层层签、公开晒”等步骤要求,坚持清单制定与业务融合,量体裁衣制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831份,纪委(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组长监督责任清单120余份。在金华镇开展农村“微小”权力试点,以点带面督促全县各村(社区)“两委”班子立足村情,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风险防控等内容进一步明晰责任。推行全程纪实管理制度,建立纪实台账,实行月报制,对清单完成情况实行月抽查、季通报,确保落实责任全程留痕,目前开展工作监督检查50次,发现问题46个,整改问题46个。
三层分类签订,变“笼统模糊”为“清楚明了”
该县坚决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主体笼统、责任内容笼统、责任时限笼统、责任要求笼统、主管负责同志笼统,分层分类明确责任对象、责任时限、责任内容。采取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签订;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别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签订;县级领导和分管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三层分类签订”的办法倒逼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主动知责明责、担责履责,形成覆盖全县的责任体系。在责任内容上,《射洪县委领导班子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落实分管职责、开展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保持清正廉洁”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细化分解责任11项,《射洪县乡镇(街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31项,纪委监督责任6项,《县直部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立足行业特点、业务工作按照“共性责任+个性责任”原则,分解责任“31+X”项,做到了目标准、任务清、责任明,确保“军令状”务实管用,清晰明了,“两个责任”推不了、脱不掉。(黎琴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