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2017年第13号提案办理追踪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实现脱贫目标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低、路子少、发展难等情况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委员们也十分关注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县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瞿辉、宋文君两位委员提交了《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经审查,该提案作为重点提案进行立案办理。
经过一年的时间,有关部门给委员们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们接到提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以实施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契机,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用活支农资金、发展产业经营……”县农业局局长李青说道,为促进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快实现脱贫目标,制定了系列有效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
截止2017年11月底,全县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到200个(比2016年增加66个),总收入达261万元(比去年增加61万元)。特别是全县80个贫困村均消除了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截止11月底,集体经济总收入为205.8万元,其中已经预脱贫的18个村和今年计划脱贫的21个村全部实现了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3万元的目标。
用好用活基金 为集体经济增收
“香山镇桃花河村,利用扶持基金种植蔬菜,仅此一项就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2万;沱牌镇大舜村将扶持基金入股专合社,实现集体经济分红收入3万……”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扶持基金的投资经营,全县贫困村基本实现了3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收益。
我省设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每个贫困村30万元,在优先满足贫困户发展产业借款后,剩余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通过探索村企农业产业合作经营、异地投资农业产业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建立参股分红增收机制,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参股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专社再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实现集体经济多元增收;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基金,实现贫困户和村集体共同增收,经过群众讨论和政府批准,将产业扶持基金整合入股到产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利息保底、收益分红方式,在确保贫困户脱贫的同时,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新建光伏发电 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我们村靠光伏发电,集体收入就增加了7600多元”,沱牌镇青岗村村支书高兴地说道。
通过整合涉农项目,我县投入财政资金460余万元,率先在2016年计划脱贫的28个贫困村开展探索,为每个村建设农村光伏电站10-30千瓦,预计可增加集体年收入1-3万元。部分对口帮扶任务的县直部门,在其单位楼顶建设20-30千瓦的“飞地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收益归帮扶的贫困村集体所有,从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目前全县贫困村的光伏发电项目基本建成,开始投产发电,集体经济收入有了持续的保障。
实施产权改革 储备人才奠根基
2017年,我县已被批准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县。通过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在保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股份合作社的独立经营、创新经营,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已实施省级试点53个村,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成员6.29万人,发放股权证1.9万本。折股量化经营性资产3158.02万元、资源4287.96亩;登记管理非经营性资产8750.28万元、资源6566.21亩。
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选拔高素质优秀人才作村级班子带头人,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县通过换届,95%的村都选用了优秀知识青年,充实村两委干部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储备了后劲。(全媒体记者 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