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洋)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瑞昶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
太乙镇花坟山村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产联式”发展模式,建立了40余亩蒲公英基地,村集体、公司、贫困户按照2:3:5的比例进行分红,村集体增收16000元,参与的贫困户户均增收2600元,推动了集体经济由虚变实,企业盈利由薄变厚,农户收益渠道由窄变宽,实现了村集体、公司和农户共赢。检查组一行详细听取了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汇报,并到蒲公英基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对该村发展产业的思路给予肯定。
检查组一行对我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依法扶贫、依法治贫的重要实践,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开发式扶贫上下功夫,创新体制机制,通过产业发展推动贫困村集体不断壮大,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要在脱贫攻坚成果运用上下功夫,不断激活扶贫内生动力。要认真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华荣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