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许竣钦)9月3日,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会召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林业干部、经营户等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射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做好2019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采伐原则、时间安排、采伐范围、采伐限额分配及相关法律法规。各采伐经营户等还签订了人工商品林业采伐守法经营承诺书和林木采伐注意事项告知书。
会议指出,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由各采伐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主伐采伐实施时间为9月10日—12月25日,采伐范围为区划界定是人工商品林,树种是柏木,且林木产权清晰无纠纷,林木年龄在中龄以上,胸径在12厘米以上的林木。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采伐证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树种实施采伐,严禁采伐公益林、国有林和出现开“天窗”的现象。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履行森林资源管理主体责任,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分片分村落实管护责任人及职责,加强人工商品林采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各乡镇和村级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会议等广泛宣传人工商品林采伐的目的意义、采伐规范规程等;县资源资源规划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职责、严格监管、严格问责查处、逗硬考核。
会后,还对林业干部、护林员等进行了采伐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