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杜某某,31岁男性,现住射洪市广兴镇。患者1月28日因咳嗽至广兴镇卫生院就诊,30日再次在该卫生院就诊,2月1日自行前往村医诊所就诊,2月5日上午10时因咳嗽症状加剧并出现发热到射洪市中医院就诊,14时转入射洪市人民医院,后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曾于1月21日与邻居易某某等人聚餐(易某某一家五人于1月16日从武汉乘坐动车D2259返回射洪);1月26日与易某某一家到东山公墓上坟;2月1日同家人在广兴镇市场采购过生活必需品;2月2日独自骑车去广兴镇信用社农商银行旁水电店采购灯具;2月3日下午全家从广兴老家驱车到其丈母娘家中(射洪市城南世纪商城),在其家中留宿一晚;2月4日晚约7点返回广兴老家途中在子昂广场电信佳苑南大门鑫来便利店购物,途中约晚7点半在广兴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其余时间未到过其他地方。
2 月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遂宁市疾控中心确认此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截止2月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例,涉及5个县(市、区)、园区,射洪市2例,船山区、蓬溪县、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各1例。
6名患者中,已治愈出院2人,其余患者目前病情稳定。
累计追踪到所有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8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31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