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任晓春带领调研组到射洪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调研,了解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瑞昶,射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渊,射洪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安,射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沱牌镇龙泉村和二教寺村,详细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增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产生及履职、组织运行及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等情况。
座谈会上,射洪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我市村集体经济运行及发展情况,与会人员作了交流发言。
调研组指出,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对于做好乡镇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射洪在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调研组将对射洪经验和反应的问题进一步梳理,结合全省实际进行甄别和采纳,全力把这部地方性法律立好,希望射洪继续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探索更多的经验。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农业农村厅、遂宁市人大农委、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射洪市人大农委、射洪市农业农村局、洋溪镇、沱牌镇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或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