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召开了非法捕捞案件执行增殖放流现场会。旨在通过惩教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让非法捕捞者主动成为护渔人,全面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共同守护射洪水生生态资源。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兰某某、王某某全程参与了增殖放流会,出资采购买了2万尾花鲢、白鲢、鲫鱼鱼苗放流入涪江。
会上,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虹指出,此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案件执行增殖放流会旨在督促涉案人员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市检察院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检察蓝”来守护“涪江绿”。创造一个更加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射洪市政协副主席、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朝平强调,召开此次非法捕捞案件执行增殖放流会,采取“以补代罚”的方式,既能教育警示案件当事人,又能及时补偿修复水生态环境,实现“非法捕捞必究、损害资源要赔”的震慑及警示教育作用。张朝平要求,一是要各市直部门,各镇(街道)通力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等执法协作机制;二是要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坚决防止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三是要严打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要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提高涉渔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效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保护好长江、涪江和梓江生态作出射洪贡献。
下一步,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部门联动,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严打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依靠和发动群众,打好一场全民“禁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