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嗒”,伴随着法官手中法槌落下,一场庭审在射洪绿然国际学校正式开始。为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8月30日,射洪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射洪绿然国际学校,刑事审判庭岳飞鹏法官为初一新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第一课”。该案被告人周某某为未成年人,因索要手机与他人产生言语纠纷,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后周某某邀约多人讨要说法,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大打出手,导致被害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伙同多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周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岳飞鹏法官以本案为切入点,围绕各参与人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以及会受到的法律处罚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同时告诫学生们要引以为戒,正确应对校园暴力,提醒同学们,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沉着冷静,积极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看此次的庭审活动,强化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今后将提高警惕性,学好法律知识,勇敢对暴力行为、校园欺凌说不!
期间,干警们还发放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校园欺凌、反诈、禁毒等内容的宣传资料。(记者:王 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