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规范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购房后办证难的问题,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4月19日上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阎浩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云辉带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政策法规信访股、确权登记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到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交房(地)即交证”试点工作推进经验。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受理科科长王鸣科指出,要实现“交房(地)即交证”工作目标,一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部门要统筹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交房(地)即交证”工作。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并行办理,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的,确保开发企业在取得“交地确认书”当天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三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部门指导开发企业完成项目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税费征缴,登记中心受理并审核登记申请材料,第一时间进行登簿缮证,确保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此次考察受益匪浅,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岗位实际,取长补短,把学习考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实践,有效推进“交房(地)即交证”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购房人的权益,同时降低企业的开发成本,减轻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信访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陈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