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程文雯)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当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I级响应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防控工作。
对不服从隔离相关要求的依法强制执行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属地负责、部门单位监管职责,按照有关预案和《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总体方案》要求,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全面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防控工作。 要严格落实传染源管理措施。确诊和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隔离治疗,根据有关诊疗方案符合出院标准的准予出院,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由各区(市)县组织实行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服从隔离相关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强制执行。
严控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通知指出,要实施严格交通检疫。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设立检疫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移交。海关部门加强出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与此同时,严格控制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律停止组织和许可大型群众型活动,立即暂停室内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演唱会等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暂停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所有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暂停营业。倡导公众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
在现有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建好后备医院
通知强调,要强化医疗救治措施。指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现有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建好后备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患者,一律无条件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患者集中安排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竭尽全力救治患者。此外,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阻断院内传播途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通知要求,机场、铁路、车站、海关等部门和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倡议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室内空气流通,避免接触任何野生动物或禽类动物。若出现发热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有武汉旅行居住史或类似病人接触史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禁止活禽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防控培训,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加强疫情高发地区来蓉人员排查以社区为单位逐户登记
通知要求,加强对近期疫情高发地区来蓉人员数量和流向的排查,以社区为单位,对家庭、酒店、民宿等进行逐户登记。积极发动群众、居委会、村委会开展辖区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鼓励群众对肺炎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及时公开透明向公众发布疫情和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社会恐慌。做好口罩、药品、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