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市委宣传部主管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全媒体集群:微播射洪、掌上射洪、射洪发布
国务院信息 | 省政府信息 | 重点专题 | 魅力射洪 | 微视射洪 | 网络问政 | 权威发布 | 遗失声明/公告 | 政务微博 | 射洪市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重点专题 > 众志成城 严防死守 坚决打赢防控疫情这场硬仗
 
四川住建厅:请市民妥善处理废弃口罩等,降低传染风险
时间:2020-01-25 18:42:55  来源:川报观察

川报观察记者 张明海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广大市民纷纷选择佩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那么,口罩废弃了以后该怎么处置?能不能一扔了事呢?1月25日,大年初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急发布了通知,对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呼吁广大市民务必自觉妥善处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降低传染风险。

一、何为特殊有害垃圾?

  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是两大类,一是居民丢弃的口罩,二是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二、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应该往哪里丢?

  目前,全省正紧急部署在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请广大市民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投放至专门的收集桶。

三、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丢之前应该如何处理?

  废弃口罩丢弃之前,应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挂耳绳捆绑成型,将口罩折叠时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外,有条件的应进行酒精消毒。

  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塑料袋或密闭容器进行盛放后,再投放至指定收集桶。

四、专用收集桶的标识是什么?

  专用收集桶应为红色的有害垃圾桶,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进行替代,并注明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

  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社区)由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设置,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

五、环卫保洁人员应该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环卫保洁人员要负责对未按照要求集中投放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各环卫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向环卫保洁人员发放口罩等必要防护设备。

六、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如何处置?

  废弃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原则上日产日清。集中收集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将统一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

  编辑:许俊钦
全媒体资讯
新闻导航  
·时政要闻
·社会新闻
·乡镇动态
·部门动态
·权威发布
政务微信、微博  
网民互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站内搜索

射洪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shrmjb@qq.com 举报电话:0825-6197001
地址:射洪市滨江路北段1号景观楼 邮编:629200 电话:0825-619700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4-080015 蜀ICP备2021004273号 川公网安备 51092202000126号  技术支持:遂宁新闻网
市县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25-2988759 0825-6836262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未成年人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