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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时间:2020-01-28 09:20:09  来源: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号)
 

  一、暂停市域内公交车营运。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全市出租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租赁车辆)只能在市域内营运,企业视情况自主决定运力调配。

  司乘人员应佩戴口罩,驾驶员可以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以拒载。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如发现疑似症状乘客须立即报告。

  二、全市建筑工地(含市政工程)在2月10日前不得复工。不得以任何形式通知工人到工地待命、复工聚集。具体复工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举办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促销等活动。

  三、全市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除外)暂停营业;全市所有场镇暂停赶集,所有流动摊贩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1月28日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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