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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出台支持规上工业企业 全面复产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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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3 15:21:23 来源: |
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 贾明高) 2月29日,射洪出台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复产十条措施,促进规上工业企业尽快全面复产,保障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十条措施包括:对2019年工业总产值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2020年3月工业总产值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奖励1万元;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奖励3万元。对2019年工业总产值2亿元以下的企业,2020年3月工业总产值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奖励0.5万元;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2019年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2020年3月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0.5万元;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2020年一季度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的企业,按照增长量电价的20%予以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从省外返岗员工,需到指定酒店隔离的,隔离期间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企业从省外返岗员工,需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对企业从省外返岗员工,因企业疫情防控需要,来射洪之前到医院完成CT及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的,按每人300元予以补助。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疫情防控购买防疫物资的,按实际购进额的20%予以补助。企业为3月5日前返岗的省外员工报销交通费用的,按每人300元予以补助。企业在3月5日前全面复产,并为返岗员工购买疫情保险的,按每人30元予以补助。 据了解,同类补助资金与省、遂宁市相关补助政策重复的,按同类最高金额补助,不重复奖补。上述措施所指企业为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在建重点工业项目及重大技改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上述措施自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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