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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时间:2020-01-29 19:07:28  来源: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号

  一、全市所有超市须做好消毒、营业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营业。大型超市须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顾客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后方可进入。

  城区所有农贸市场须做好消毒,减少市场入口,并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

  二、即日起,全市所有口腔诊所、口腔门诊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科(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外)全部关停,具体开诊时间另行通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口腔科经预检分诊后方可接诊。其余诊所在辖区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指导下规范开展诊疗工作。

  三、加强小区管理。有物业管理或实行居民自治的小区,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不得入内,确需进入的,必须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居家观察人员不得离开小区。本小区人员进出尽量佩戴口罩。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做好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基本情况摸排,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动态掌握小区内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高热、咳嗽症状的病人或群体,立即报告。

  “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加强网格化管理,提醒所有小区人员减少外出、进出佩戴口罩,动态掌握社区内“三无小区”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高热、咳嗽症状的病人或群体,立即报告。

  四、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场镇、村社人员流动密集点、重要交通路口设置体温检测点。

  五、辖区居民要积极履行疫情联防联控的社会责任,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亲朋好友不串门、不走亲访友。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编辑:许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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