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射洪经开区、遂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业企业: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好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企业实际,现就我市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开工复产前须具备的条件
(一)要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最好是由企业现场负责人担任,副总作副组长,班组长作为成员,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要建立后勤保障组,建议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要有防控疫情所需物资(口罩n95或一次性医用口罩、84消毒液、除菌洗手液、测温器具每个车间或班组必须具备一把红外线测温计,最好准备1-2套防护服)。
(三)设立体温监测点(可以选择在门卫、工厂进出口等)。
(四)设立滞留观测场所(选择在厂区范围较为独立的房间,具备通水电气,有光纤电视,有临时床铺、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五)全面消毒企业内外(工厂、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采用84消毒液,保持每天最少一次,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六)入厂前要对全部返厂人员进行情况摸排,主要关心以下三方面问题:
1.是否是从疫区、武汉或途经武汉回来的;
2.是否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3.在家期间是否有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现象。
以上情况,若有其一,都劝其暂时不到公司上班。
上述工作准备完毕,可向市经科局或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复产批准。
二、工业企业开工后应注意的16项工作
(一)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中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
(二)职工入职后,建立监测档案,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
(三)做好职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
(四)返厂人员要主动告知是否去过或途经武汉,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
(五)在生产期间出现确诊病例,要停工整顿,启动应急预案,全厂的其他人员全部隔离并开展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六)凡是进入本企业的流动人员必须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
(七)凡是进出本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
(八)要坚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知识教育。
(九)宣传引导企业职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坚持戴口罩。
(十)坚决做到企业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十一)坚持对职工宿舍、厂区、食堂等进行消毒(一天一次)。
(十二)常备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十三)食堂就餐是重点管控(采取错时就餐、分区就餐、分餐就餐等方式,分区域就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内)。
(十四)坚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6:00前将疫情报市经科局,电话:0825- 6622110。
(十五)要关爱隔离观察人员,安排好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和家属联系。
(十六)处理好劳资关系和信访。
射洪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