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2月8日起,全市所有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余出入口全部封闭。小区业主出入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原则上一户一证、一证一人、凭证出入,非本小区人员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小区的,要做好核实登记和体温检测。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外来车辆,严控进入小区。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小区居民要有计划安排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原则上每两天1人外出,其余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出小区,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区域聚集。进出居民一律佩戴口罩,自觉进行体温测试。房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等施工一律暂停。
二、对“三无小区”、集中或分散的居民住宅,由属地镇(街道)组织社区和网格员,根据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密集程度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进行划片分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居民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要按规定佩戴口罩,禁止人群聚集。
三、所有村组由所在镇、村按照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制做好相对封闭式管理,实行设岗设卡严格检查,原则上只允许本村村民凭证进出,外来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出。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严格的信息排查、体温监测、登记确认。
四、全市群众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重点人员排查工作,春节前后从省外返射、同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同省外返射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报告本人和相关人员信息。报告信息要真实、准确,情况有变化要及时重新报告。如因不配合排查、谎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屋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对准备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回的租客,要求其遵守当地规定暂缓返回。若因逃避责任、报告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居民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报告。出现确诊病例的,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位实施全封闭隔离。
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禁止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八、全市所有药店一律停止向市民售卖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村卫生室停止接诊发热、咳嗽病人,各药店、村卫生室要做好发热、咳嗽人员的登记工作,包括姓名、住址和电话,告知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至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要落实好全民居家隔离措施,还需居家观察14天,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需佩戴口罩,要配合联系干部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出现异常状况,请立即告知。若近期需离射外出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四川省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
十、为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收集处置疫情防控信息,形成群防联控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即日起,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监督举报热线向所在镇(街道)进行举报,凡举报一起违规举办坝坝宴、餐馆10人以上就餐、聚众娱乐赌博、停诊个体诊所私自开诊、大型商场(超市除外)私自营业、已关闭的公共场所私自对外开放以及停运出租车、电动三轮车违规营运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50元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行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