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疫应指办〔2020〕12号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优化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流程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通过,现将《优化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流程七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6日
优化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流程七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办理流程繁琐等问题,特制定优化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流程七条措施。
第一条 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不再出具用工单位的复工函或复工通知书。
第二条 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居民,凭村(社区)出具的自我居家隔离证明在市内务工,不再办理健康申报证明(复兴镇、广兴镇居民或用工企业特殊要求除外)。
第三条 村(社区)在为务工人员出具自我居家隔离证明时,不得设置其他附加条件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
第四条 镇(街道)根据辖区内预约情况科学合理排班,村(社区)在为务工人员开具自我居家隔离证明时,须通知其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做到分时办理、错时办理。
第五条 镇(街道)在体检现场设置导办岗,负责指导务工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为年龄较大、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人员提供协办或代办服务。
第六条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急需外出务工,可由镇(街道)酌情考虑优先办理健康申报证明。
第七条 镇(街道)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根据(村)社区申报人数合理设置点位,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以上措施自2020年2月27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