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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时间:2016-03-17 09:03:35 来源: |
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巡察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铁的纪律保障。
《通知》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作为巡察重点。切实解决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贫困户的识别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系统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政策把关不严,贫困户未整户识别、贫困识别随意;驻村干部到岗率不高,帮扶措施和责任不落实;扶贫工程招投标(比选)程序不规范,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实施顺利、党员干部务实清廉。
在巡察方式上,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巡察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责任,注重工作实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动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把监督覆盖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加大问责力度,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夏芳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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