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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将在射洪全面推行
“河长制“将在射洪全面推行 |
时间:2016-12-15 16:41:16 来源: |
本网讯 12月13日上午,从国家水利部等十个部委联合召开《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消息:国家水利部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天,射洪县水务局、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住建局、卫计局、交运局等十个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县水务局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国家水利部等十个部委联合召开《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总结交流了江西、重庆、宁夏等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地河长制主要做法、成功经验以及相关举措,并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目前存在河道干枯、湖泊萎缩、水环境状况恶化等问题作了介绍。国家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会上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把推行河长制作为工作要点来抓,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整治机构,严格考核问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围绕“坚持生态优先,维护水资源生态功能”目的,把握任务整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密切协调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同时也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据了解,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全国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设立总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意见》明确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清理,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等。(苏辛 记者 罗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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