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县居保局“四轮驱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基金追缴工作,以有效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比对核查,分发数据。县居保局通过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联系,对疑似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并将核查后的数据清单分别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宣传到位,力促主动。组织政策法规宣传小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利用逢场天赶集的机会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法规宣传。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群众积极性,对确认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人员挨家逐户上门进行政策宣讲,深入了解违规领取人员家庭情况,争取其主动退款。县居保局还印制《关于严厉打击欺诈冒领养老金暨追缴冒领养老金有关事项的公告》张贴到村社,通过县电视台和村村通广播循环播出公告内容,广泛进行政策宣传。
依法办事,逐户追缴。在4月底不主动退款的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人员,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所下达《基金追缴通知书》,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进行逐户追缴。追回的基金按照程序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防止基金次生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基层敦促,个案移交。对于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家庭,由县居保局授权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所与当事人签订逐月还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拒不退款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给予2至5倍罚款,符合刑事立案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何广平 全媒体记者 罗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