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袁田)近日,记者从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依据《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射洪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根据《方案》,试行区域包括全市范围所有镇(街道);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射洪全市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自检合格”或“委托检测合格”。承诺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该《方案》指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应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查验合格证,对不能提供合格证的,市场开办者应当自行或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