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太和街道桂仙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城南派出所片区民警快速反应,积极行动,成功处置了一起精神障碍患者在租住屋焚烧生活垃圾事件,及时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月18日晚7:30左右,城南派出所片区民警刘中彬,桂仙社区居委主任蒋嫚、网格员陈小平在辖区进行日常夜间巡查时发现,聚贤小区11栋602室有浓烈的烟味和臭味。经了解,此屋为租住户,工作人员一边敲门打算入内了解情况,一边迅速拨打119报警,并联系房东及时赶来。
6分钟后,119警务人员与房东赶到现场,此时烟味及刺鼻味持续传出,屋内依旧无人应答。警务人员果断破门而入,发现浓烟系房内一女士王某在客厅、厕所焚烧书和生活垃圾所致。社区工作人员同警务人员迅速灭火,并询问焚烧起因。通过交流发现,该女士王某(户籍为太和街道佛南村5组128号)具有精神障碍,室内一片狼藉,生活垃圾遍地,冰箱食物已经发霉发臭。因该女士户籍不属于桂仙社区辖区,片区刘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多方途径寻求其家人及联系方式,最终在王某家里床下的角落处找到一部手机,系王某所有。但此时王某情绪非常激动,极力反对工作人员使用并上前抢夺。社区工作人员与民警合力配合,成功找到王某手机内存储的其母亲及表哥联系方式,并迅速与他们取得联系,请家属及时赶来现场配合处理。
晚上10点左右,王某的母亲李某及表哥童某来到聚贤小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连连道谢,并安抚了情绪激动的王某。据李某口述,王某此前已经与家人失去联系两个多月,电话一直处于未接状态,家人及亲戚朋友一直在想方设法到处寻找,焦急万分,这次找到王某,他们悬在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工作人员嘱咐其母要照管好王某,避免发生意外。
至此,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片区民警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成功避免了一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社区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关注,让他们感受到社区的真切关怀和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