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牢牢把握“为民办实事”这个基本着力点,聚焦群众烦心事、忧心事,依法仲裁,用情调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当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付周期长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除法定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外,还需经“一裁两审”,甚至再审,导致很多伤残案件从受伤到结案,时长达一年半载甚至更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便成为柔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近日,一起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件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及时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矛盾争议系2020年9月24日,李某在我市某建筑工地加固支架时摔伤,伤后,李某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为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减少累诉,将调解服务贯穿于仲裁庭审全过程。庭审前,承办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在听取了争议焦点后,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辨法析理,但双方在赔付金额上存在较大差距,未能达成首次调解。庭审后,经多次沟通,当事人双方就赔付金额意见仍不统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人员坚持用情用理调解,不放弃调解成功的希望。一方面坚持通过电话联系和双方当事人见面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换位思考,体谅劳动者赚钱的艰辛与不易,耐心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指导。
经过仲裁员的耐心劝说和组织协调,最终用人单位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次给付李某全部工伤医疗费共计14万元,首笔款项将在7月底前支付到位。至此,该起工伤医疗费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李某和家属也吃下了“定心丸”,并对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的工作态度、暖心的调解方式表示真心地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注重用情与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有温度的人社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