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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这样喝酒要不得,他将自己喝到了派出所
时间:2021-09-22 16:27:21  来源:

  本网讯 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夜啤酒”“烧烤摊”夜间噪音扰民的不文明行为治理力度。然而,在治理过程中,却在城区二转盘遇到这么一件事。

  在9月6日凌晨两点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根据市民投诉,在对城区二转盘住宅楼下噪音扰民的行为进行劝导的过程中,遭到了醉酒男子许某的掌掴殴打,随后执法队员报了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平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侦查。办案民警根据执法记录仪拍摄下的视频资料对案件进行了技术分析,民警判定“因为喝了酒,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在冲突过程中打了执法队员一耳光,在有人劝阻的情况下,还踢了一脚。”

  在对涉事当事人进行问讯的过程中,该男子对醉酒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平安派出所副所长王敏介绍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0条相关规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情节较轻的将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这趟夜啤酒将自己喝到了派出所,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许某或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治安处罚。

  对夜啤酒这样的喝法,有市民表示:“执法人员是接到投诉后在正规执法,如果没问题,怎么会来执法,当事人不能殴打执法人员。这个绝对是犯法的。”

  “打人就不对。喝夜啤酒的、吃烧烤的,工作人员来了你就该配合,不管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提档升级,更关系到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创建,需要所有射洪人的积极参与。主动遵守文明市民公约,对不文明行为说不!才能共同建设更加文明、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新射洪。

  编辑: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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