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推动“排整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严的标准把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借用管理、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等关口,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严格辞聘解聘程序。加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程序,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手续,解除聘用合同,个人提出的,按辞聘程序办理手续;单位提出的,按解聘程序办理手续,辞聘解聘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严格借用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人事管理,杜绝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的随意性,规范人员借用行为。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工作人员的,要根据《射洪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借用条件和要求,按程序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借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未经审批的一律视为擅自借用。
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处分以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停发或取消工资待遇,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批。对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领取的工资(离退休费)按有关规定由单位负责追回,并按原渠道退回。
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市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做出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决定的事业人员,形成反面纪实台账,对其当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预处理备案,为审核年度考核做好基础数据。
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为切实转换岗位管理的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岗位聘用条件,准确把握竞聘上岗原则要求,注重竞聘上岗程序和方法,切实规范人员聘用管理,更好地发挥岗位管理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陈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