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喜玛特超市在全国有15家门店,就只有我们射洪店的员工拿到了赔偿金!” 4月22日上午,十余名劳动者作为代表来到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一面写有“情系百姓为民办事,公平维护职工权益”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
2021年8月23日深夜,云南喜玛特商业有限公司发布的一份告知书,称将关闭包括四川喜玛特超市有限公司射洪分公司在内的15家超市门店及子公司,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事宜只字未提,68名失业者心急如焚。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立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规定,对该案件受理、开庭和结案期限进行全面压缩,原本需要在45日内结案的案件,自开庭至结案仅用时10天,加班加点对无争议要素只作简要概述,对争议部分集中陈述意见、证据及仲裁委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裁决结果,共为68名失业者分别出具《裁决书》,支持了申请人各项合法主张共计86万余元。
为使《裁决书》最快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赴云南昆明喜玛特公司总部送达签收。9月25日,经过漫长的等待,66份终局裁决书(另2份非终局裁决)上诉期届满双方均未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至此,射洪喜玛特超市8•23特大集体劳动争议案在“一裁两审”诉讼前置阶段划上了圆满句号,也为职工后续处置商品货物并有序领取赔偿金奠定了坚实基础,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根本保障。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办事群众对仲裁人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人民群众对调解仲裁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今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践行“真诚服务、阳光调解、公平仲裁”的诺言,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把人民群众的赞扬转化为不断前进的动力!(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