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市人社局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作用,优化劳动仲裁服务,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和水平,扎实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添砖加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搭建平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庭审工作全过程,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均调方式,为当事双方搭建调解平台,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把部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高效办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追索劳动报酬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争议,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做到“当天申请、当天立案、着重调解、优先审理”,充分体现“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学习,提高仲裁队伍能力。坚持定期开展案件办理知识讨论会,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度解读学习,对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升知识熟练度和办案专业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办案人员庭审办案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受案254件,立案251件,已办结241件,其中裁决85件,调解156件,通过“互联网+调解”App线上或线下调解成功案件7件,调解率64.5%。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快立快结,先调后裁”的工作原则,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切实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