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市社保中心实行“三核准”,对退休人员关键、重点信息进行明确,准确、及时地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工作。
核准缴费基数。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当年度工资送审花名册,逐年逐条核对其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划入个账储存额、缴费比例等,确保其个人账户精准,以便后续业务办理。
核准缴费年限。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查询全国转移平台的方式,对退休人员省内省外缴费情况进行联系核实,确保应转尽转,以便认定实际缴费年限;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其档案的方式,在应查尽查之后再予以认定其视同缴费年限,确保其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准确,绝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核准出生年月。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仔细核实退休人员档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其档案出生年月确定为退休时间及待遇享受起始年月,确保计发时间无差错。
2024年上半年,共为2216名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待遇计发工作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