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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工资有着落 十五民工安心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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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02 11:29:16 来源: |
“感谢法官们的帮助,五年前的工资有了着落,今年春节我们终于能够安心过年了。”陈古镇农民王德全感激地说到。 1月28日上午,遂宁市射洪县金家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陈古镇法官工作站, 为王德全、余以明等15名农民工因修路老板拖欠人工工资一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月17日前即春节前一天,由被告李强支付拖欠达五年之久的15名农民工人工工资19590.2元,同时被告李强当庭支付了15个案件的诉讼费375元。至此, 农民工艰难的讨薪路,终于告一段落,让他们安心过大年。
案件回顾 15名农工工作被欠5年
被告李强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承建了射洪县陈古镇金家村7组的水泥路工程,原告王德全、余以明等15名农民工受被告李强雇请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并经结算,被告尚欠15名原告人工工资共计19590.2元。去年12月,陈古镇王德全、余以明等15名农民工来到陈古镇法官工作站,口头要求法庭受理他们追讨人工工资的案件。考虑到临近岁末和案件的特殊性,法庭工作人员及时向陈古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在法庭的建议和辖区党委政的支持下,县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古镇司法所所长敬相均为15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诉讼事宜。当15名农民工讨薪的诉状递交到法庭后,由于被告李强现居住点不明,一时无法送达诉讼文书,针对15名农民工所起诉的标的额大部分是几百元,最少的只有280元,最多的也只有3539.2元,共计19590.2万元的案情实际,法庭并未当即立案,后而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进行审理。显然,一旦采用发公告进行送达诉讼文书,一来增加被告承担数千元公告费的负担,二来也不利于原告权利的实现。
陈古镇法庭 多方努力成功调解
在司法为民责任感的驱使下,法庭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走访了陈古镇当年与李强打过交道的镇、村部分人员,了解到被告李强就住在射洪县城,但具体地点一时还无法查清。此时,个别不理解法庭工作的农民工打电话到遂宁市12345热线,反映他们的案件迟迟没有结果。在县法院领导的指示下,金家法庭办案人员与原告王德全及代理敬相均连续三天在掌握的线索中逐个走访李强可能居住的小区。1月23日,终于在县城城南保河家园找到了被告李强的居住点。办案法官在李强家中对李强讲明了法院的办案程序,并晓明了利害关系,最终被告李强表示愿意配合法庭进行诉讼。
目前,涉及15名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案已成功调解结案。金家法庭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民司法的做法得到当事人及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我们同时相信,开着奔驰越野车的个体老板李强在春节前能自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致该案最终能够案结事了。(刘高举 记者 任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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