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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者获刑半年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者获刑半年
时间:2015-06-12 09:37:36  来源:
  本网讯 近日,经射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射洪县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12月7日,李某(沱牌镇五显楼村人),在沱牌镇其开设的餐馆门口公然出售野生猫头鹰、鹞子,被民警现场挡获。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所出售的三只鸟类为长耳鸮2只,白尾鹞1只,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该案的成功侦破,既体现了射洪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决心,又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刘沛龙)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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