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获知服刑人员邓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经服刑期间六次减刑,将于7月9日释放。由于其有精神病史,释放时由监狱警察护送回文升乡。
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村、社核实情况,了解到邓某的父母已经去世,虽有一个哥哥,却常年在外打工,关系淡漠,家中的土坯房已多年没人居住,部分坍塌。考虑到邓某目前是无土地、无住房、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家中无亲人,有精神病史等特殊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向文升乡党委、政府汇报此事,并积极联系乡派出所、卫办和村委会,力求解决邓某目前的困难。县司法局和文升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邓某制定了“四落实”帮教计划——落实生活用品和住房:乡党委、政府为其购买大米油盐棉被等基本生活物资,保证其基本生活。村委会组织村民为其修整清洁房屋,保证其居住条件。落实户口:落实责任田。乡派出所表示会尽快为邓某办理户口,并将户口本送到他手中,村委会也表示会为邓某划分责任田,保重其基本生产资料。落实身体检查:乡卫生院将对邓某的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并据邓某精神鉴定书对邓某进行管理。落实就业:县司法局将根据邓某意愿联系辖区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其走上自食其力的新道路。
7月9日,绵阳监狱、县司法局、乡政府和派出所民警将邓某送到家门口,向其介绍党和政府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化解思想包袱,鼓励重新做人。邓某被眼前的一切深深感动,对自己以前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当即表示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回报社会。(文司 记者 罗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