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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护帮教齐发力 温情办案助回归
关护帮教齐发力 温情办案助回归 |
时间:2016-05-16 16:32:48 来源: |
关护帮教齐发力 温情办案助回归
——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工作小记
“真没想到我能够再次回到教室,回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身边。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不让青春再犯迷糊。”近日,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海(化名)在给射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的第一封来信中这样写到。
小海是某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今年年初其因在大街上的不文明行为被他人看见,其误认为别人在骂自己,遂持匕首将两路人捅伤。该院未检科受理该案后,在综合考察其平时表现、监护条件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对小海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他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据了解,长期以来,该院未检科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教育、矫正原则,以有利于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办案准则,注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积极创造不捕不诉条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寻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今年来,该院未检科在案件办理中不批准逮捕率达60%,诉前非羁押率达70%,案件不起诉率达43%。
——从严案件审查,严防错捕错诉。案件受理后,该院未检承办检察官着重围绕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案件事实、案卷证据、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从严从实审查,对证据不充分、年龄事实存疑问的案件坚决不捕不诉。
——如实社会调查,减少不必要捕诉。该院未检科案件承办人员在核实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的同时,着重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核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环境、监护条件、一贯表现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对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如实客观把握,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促成刑事和解,消除办案风险。坚持把赔偿谅解情节作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一个重要考量标准,对无赔偿无谅解、有赔偿无谅解的案件,通过居中协调积极促成赔偿谅解,并将不捕不诉理由详细告知,做到案结事了。今年来,该院未检科在办案中积极促成刑事和解7件8人,因和解不捕、不诉各4人。
——捕后注重审查,防止滥用羁押。一方面综合考察保障诉讼进展的需要和在押未成年人的捕后表现,对逮捕实行动态审查评估。另一方面实行个案侦查期限适时监督,严防违规延长办案期限而导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利遭受合法形式的非法侵害。
——强化预防关护,搭建回归金桥。今年以来,该院未检科检察官到该县平安街道、职业中学举办预防未成人犯罪主题讲座2场次,开展街头法律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1300余份。此外,还着重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考察和回访帮教,对他们进行开导教育,帮助他们革新是非观念,重塑生活信心,促进他们积极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陈蓉 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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